請假辦法 - 新北市立蘆洲幼兒園

請假辦法

 幼兒請假規則

一、請假請提前知會班級老師。且實際請假日數連續達上課日五日以上者,方

能辦理餐點退費事宜,「事假」請家長於 5 天前填寫請假單,「病假」請家長於

幼兒復課當日起 5 日內填寫請假退費申請單,逾期視同放棄申請。


二、病假或臨時請假:請於上午 9:00 前以電話告知班級老師。

(一)居家照顧:倘若幼兒感染流行性傳染病(腸病毒、登革熱、SARS、流感)、發

燒、嘔吐、下痢、水痘、麻疹、腮腺炎......病症時,請家長配合居家照

顧,落實生病不上學,讓幼兒充分休息並有效防疫疾病擴散。

(二)依據新北市公私立學校及幼兒園腸病毒通報及停課作業規定:幼兒園如一星

期內停一班級有 2 名以上幼兒經醫師臨床診斷為手口足症、泡疹性咽峽炎

或腸病毒(含疑似),即應協同家長會成立危機小組研議有效措施,並徵詢

半數以上家長同意,得採取停課措施。


三、幼兒若無特殊狀況,請勿任意缺席、晚到、早退,常請假會影響幼兒的學習情

緒與人際互動。